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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述办理建筑资质时如何顺利通过专家审查意见?

2021-09-08 15:11:57

根据《行政许可法》和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,所有申请建筑企业资质的人员、代表性项目业绩等申请材料均需提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组织专家审核,并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上公布专家评审意见。公示期结束后,颁发建筑工程企业资质证书。那么,如果专家评审意见没有通过怎么办?企业应如何补救?下面淮安资质代办公司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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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补救方法和程序

1、根据评审意见完善申请材料。对二次申请或再申请专家评审意见不通过的企业,可通过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”查询具体意见→ 办公厅→ “理发证信息查询”,根据具体意见重新准备材料,及时清理不符合要求的人员,停止社保,及时向新员工缴纳社保。所有材料重新准备后,他们可以进行二次申报或重新申报。需要注意的是,重新申报没有时间限制,企业业务必须在重新申报前完善申报材料。

2、如果对专家的审查意见有异议,可以提交声明申请。当企业提交的材料未通过专家评审意见,且企业对具体评审意见提出质疑后对评审意见有异议时,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建筑工程企业资质代办申请软件提交报表申请,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企业印章后,可提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验收办公室,公示期一般为7-15个工作日,但具体日期需要查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上的宣传公告。需要注意的是,声明申请在公示期后不予受理,邮寄的声明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。

二、如何准备材料?

转给专业部门的资质仍需提交纸质材料。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的,应当附公函和报送申请表。企业不得随同;省级主管部门委托企业报送的,报表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盖章,同时携带省级主管部门报送报表材料的公函。

当然,对企业来说,是充分了解代办公司资质流程,按照规定找到所有人员,在缴纳足够的社会保障金后准备材料,然后申报,这样他们就可以一次成功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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